返回

梦入故里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一百五十章 百里红妆(上)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    梦玉殿

    因为李玉歌喜欢安静的缘故,所以顾梦祁将寝宫安排在了皇宫中最为寂静的地方,虽然每日早朝可能起早一些,但只要李玉歌喜欢,顾梦祁都能够解决。

    在安源旭禅位之后,顾梦祁将宫中事务打理的差不多后才让北陵齐和北怡君两人入宫,而入宫的第一件事,北怡君便取消了婚姻,好在是定下了一个月的磨合期而不是直接定下婚约,只要顾梦祁不生气,玉国百姓自然不会说些什么,更何况,在顾梦祁继位之后,原本卧病在床的李玉歌一下子身子恢复了不少,不少坊间传闻说是顾梦祁每夜都会去李府悉心照料,一时间让所有人都猜测这两人是不是旧情复燃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她两一直都如胶似漆的,也不存在什么旧情复燃。

    “梦祁姐,你这寝宫会不会太过于素雅了?再怎么说现在的你也是女帝啊……”北怡君看着梦玉殿的装饰,忍不住吐槽道,“该不会是李玉歌那个女人逼着你做的吧?”

    对于她那嘴巴,顾梦祁是已经习以为常了,因为她和李玉歌现在是和离状态,所以暂时不能正大光明的住在梦玉殿,之前是自己登门求亲,然后李玉歌送的和离书,从根本上来说,之前做的事情是很不合礼数的,所以这一次,顾梦祁让云沐离出面,带着媒婆上李府提亲。

    对于这两人的爱情,经过之前那么一闹,虽然大多数人觉得女女之间于理不合,但现在顾梦祁已经是女帝了,而配得上她的男子少之又少,就算是找到了配得上的,她也未必喜欢,毕竟心里就只有李玉歌一人,因此从心底还是比较希望李齐简不要棒打鸳鸯。

    好在,李齐简在那次和离就已经想清楚了,再加上现在顾梦祁的身份尊贵,李玉歌又执意要嫁,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希望两人能够幸福,再加上云沐离亲自登门,虽看起来第一次的求亲要更具诚意,但现在更为正式,所以李齐简便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在言命装扮的“木子玉”被行刑处死给了世人一个交代后,顾梦祁有三天的时间去准备婚礼,以前身为侯爷的“次子”,没有办法给李玉歌一个百里红妆,可现在不同了,现在的她贵为九五之尊,只要她想,整个玉国都将会是红妆喜宴。

    顾梦祁笑着弹了一下她的额头,眼神给了一个小警告,但对于北怡君来说威严并没有多少,也没办法,毕竟从一开始顾梦祁就把她当成了妹妹来宠溺,打打闹闹的也习惯了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她逼我的,因为我也喜欢这种装饰,谁说做皇帝就一定要隆重华丽?我和阿玉都不是这样的人。”顾梦祁解释道。

    北怡君点点头,帮着整理着寝殿,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自己动手,对于梦玉殿,顾梦祁遣散了所有的侍女,就连殿外的花花草草都是她和临柯两人亲手种的,临柯现在被派去忙喜服还有其他事务,留在殿中的就只有她和北怡君,北陵齐被百若闻抓去调理身子,就算是不调理身子,女子寝宫,他们也进不来。

    北怡君叉着腰,看着还要清理的东西,忍不住摇着头,惋惜道:“太可惜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可惜什么?”顾梦祁疑惑道。

    “你难道没有发现现在的李玉歌很不对劲吗?之前各种推开,虽然猜到你们可能有些做戏的成分,但之前的她可以看出是考虑了不少东西,没有完全把你放在第一位,可现在不同,现在她对你可是完全掌控,就算是她不能搬到梦玉殿,但必须要求你去李府陪着她,甚至连我晚上都不能见你,这未免也太没有人权了吧?”北怡君表达不满道。

    顾梦祁看着她那微皱的眉头,知道她这是怪自己晚上没有陪她练武,不过练武到晚上确实有些不好,再说现在北怡君的武功也增长了不少,一般的杀手还真的不是她的对手,以后也不会发生被杀手追着跑的情况了,因为顾梦祁让北陵景暗中派人保护好她和北陵齐,至于每天晚上去李府,这还真的不是李玉歌强制要求的,而是她耐不住寂寞,去李府找的李玉歌。

    “我倒是觉得,这种改变很不错,就算是她不说,我晚上也会去找她,喜服、喜宴,宫中大小事物,等一切准备好至少要七日,七日后才能光明正大地娶她入宫,接下来她便要陪着我在这皇宫中守上数十年,也算是委屈她了,只要她想要的,不惜一切代价,我都会给她,她因我而改变,我也会因此更加爱她,给足她安全感,要知道女帝的压力可要比将军大多了,我和阿玉同是女子,虽现在能够处理政务扛下一些,可时间慢慢过去,要面临很多艰难的事情,其中还包括未来的皇位继承人,这些现在可以不考虑,可将来呢?自从嫁给我,阿玉受了不少苦了,日后还要面临更多的磨难,她是什么样的我不在乎,因为爱她便是爱其全部,她为我做得够多了,未来,我要好好待她。”顾梦祁郑重道。

    每次说着说着,顾梦祁便会说出一堆真情实感的言语,总是会想着如何对李玉歌好,这一点,北怡君虽然心里很难受,甚至是极其羡慕李玉歌,可她知道,自己这样的,还不足以和顾梦祁站在一起,而且李玉歌确实要比任何人更适合顾梦祁。

    北怡君学武,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为了顾

第一百五十章 百里红妆(上)(1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